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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工会:
根据兖矿建设公司党委《批转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首届四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的通知》(兖矿东华建发〔2017〕51号)要求,公司拟于2017年1月中旬召开首届四次“双代会”。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根据组织结构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就东华建设公司首届四次“双代会”代表增替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增替补
1.根据《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要求撤换由本单位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内退、停薪留职或调离原选举单位的,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原选举单位经与代表同级别工会组织同意后,可进行补选,并将补选结果上报审查。
2.这次代表名额的增替补,主要根据各单位职工代表变动和职工总数及分布情况,统筹兼顾,适当照顾职工人数少的单位。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青年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3.各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不是代表的可补选为代表。
4.未当选为代表的东华建设公司机关部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可推荐为列席代表。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代表的增替补工作。及时将所属单位代表的变动情况及增替补代表的建议名单汇总,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报东华建设公司工会,经过资格审查后补选为本次“双代会”代表。
附件:
1.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首届四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表
2.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首届四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首届四次“双代会”新增替补代表名册
东华建设--- -关于增替补首届四次“双代会”代表通知-.doc